京港澳高速許昌服務區天然氣汽車LNG(液化天然氣)加氣站經營權拍賣公告
時間:2014-08-19 | 瀏覽: | 來源: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4年8月29日上午10時在廣匯國貿大廈(經三路與緯五路交叉口)十樓會議室公開拍賣京港澳高速公路許昌服務區東、西兩座天然氣汽車LNG(液化天然氣)加氣站10年經營權。
一、拍賣標的
京港澳高速公路許昌服務區(京港澳K718段)規劃范圍內,兩座天然氣汽車LNG(液化天然氣)加氣站的建設、維護、運行及經營權。
二、競買申請人資格:
具備成功經營LNG(液化天然氣)加氣站和從事成品油批發零售,具有豐富的經營管理經驗的企業均可參加本次公開拍賣活動。
1、經營LNG(液化天然氣)加氣站的競買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經營LNG(液化天然氣)的企業法人;
(二)企業注冊資本金不少于人民幣2000萬元;
(三)有良好的銀行資信、財務狀況及相應的償債能力,具有固定資產額達1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相關資信證明;
(四)同一法人公司或上級集團公司具有投資經營管理天然氣汽車LNG(液化天然氣)加氣站,具有五座以上LNG(液化天然氣)加氣站的成功從業經歷和良好的業績,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和重大安全事故發生;
(五)具有LNG(液化天然氣)經營許可證等相關有效證件;
2、從事成品油批發零售,具有豐富的加油站經營經驗的競買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成品油批發資格或營業范圍包含成品油零售經營;
(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企業及其具有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注冊資金3000萬元以上;經審計的2013年財務報表,凈資產在5000萬元以上;
(三)、從事成品油零售三年以上,具有十座以上豐富的加油站經營、管理經驗和專業管理機構;
(四)、企業近三年無不良信譽記錄;
(五)、具有穩定的成品油的運輸渠道;
(六)、儲油能力不低于1萬立方米;成品油銷售量不低于3萬噸/年的響應單位;
競買人競得標的后必須在2014年12月31日完成所競得標的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建設,建設資金由競得人自籌;建好后不可移動的地上的建筑物、附著物等無償交由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可移動的設備設施由競得人(投資人)所有;競買申請人在競買登記須提交的相關證、照,證明材料及其他條件詳見《拍賣文件》。
有意競買者,請于2014年8月28日上午12時前向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賬戶(全稱: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開戶行:工商銀行鄭州商都路支行;賬號:1702022819022116081),繳納保證金500萬元(保證金若不成交全額無息退還,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為項目建設履約保證金和經營保證金,建設履約保證金按照項目建設進度分批無息返還,并持有效證件到我公司辦理競買手續。
展示時間:自公告之日起
展示地點:標的物所在地
聯系地址:鄭州市緯四路13號
聯系電話:0371-65907670 65908111
13683828857
工商監督電話:0371-66779655
河南拍賣行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9日